纸质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请信息后下载并打印微信端自动生成的申请表(表上自动标注了“来源:微信”),以确保纸质信息与微信端填报信息一致。此表一式三份,每份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申请”栏家庭困难情况及签名处需手写;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校期间已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大学期间任一年度的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④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申请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目前该家庭正在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属实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
⑤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
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页面,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扶贫部门公章),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可参考附件3样本格式。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4)以本人姓名开户的交通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正面空白处需手写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可拨打95559查询)。
3、学院初审及申报
(1)学院初审
各学院要对应届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并根据纸质申请材料在长沙市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61.187.87.137:8082/Esms/flex/index.html)进行核对。
(2)报送纸质材料
各学院在系统内审核完成后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①《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此表需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请信息后下载并打印,每份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申请”栏家庭困难情况及签名处需手写;
②每名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③《 学院2020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一份(见附件4),需加盖学院公章。
注:学生的材料(①和②)按花名册(③)顺序排放,申请表在上,证明材料在下,并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好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