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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18 18:21:47 来源:长沙医学院-校务公开网 点击量:690

二级学院: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2022届毕业生(不包含自考及成教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生本人是孤儿;

2、毕业生本人残疾;

3、毕业生大学期间已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毕业生家庭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毕业生本人属于特困人员;

6、毕业生家庭属于贫困残疾人家庭;

7、毕业生家庭属于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已在专科毕业时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专升本毕业生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1、毕业生网上提交申请

2021年8月17日—9月3日,符合申报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通过本人微信,扫描附件内二维码,进入“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然后点击“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并复制;再到PC端浏览器中打开链接,下载并打印纸质版《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毕业生应按要求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并于9月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接收初审。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此表需通过“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生成并打印,打印后表内“学生申请”栏目家庭困难情况及签名处需手写。此表一式三份,每份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其中为申报此项补贴开具的证明需提供原件;证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在校期间已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大学期间任一年度的贷款合同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网站贷款信息页面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并盖章)。

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申请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簿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证持有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两者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目前该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属实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证明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贫困的原因、目前该家庭属于贫困家庭情况属实等信息;可参考附件3的样本格式),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⑦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原扶贫手册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公章),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可参考附件4的样本格式),此证明中建档立卡户户主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4)以本人姓名开户的交通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正面空白处需手写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可拨打95559查询)。

(二)学院初审及申报

1、学院初审

各学院要对应届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学生纸质申请材料,确保纸质申请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并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毕业生网上申请信息可联系招生就业处获取)

2、报送纸质材料

各学院审核无误后于2021年9月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即《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类别佐证材料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所在班级意见”栏目由辅导员填写并签字,“所在院系意见”栏目由学院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2022届毕业生申报补贴花名册》一份(见附件5),需加盖学院公章。

注: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放,申请表在上,其他材料在下,并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好序号。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措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引导,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申报。

 

 

                            长沙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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