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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校性规章制度清理的通知
2023-10-22 12:06:23 来源:长沙医学院-校务公开网 点击量:58

长医办〔202311

关于组织开展全校性规章制度清理的通知

各二级行政管理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以人为本,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我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全校性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各单位职责范围内制订的适用于学校管理的所有规章制度,以及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综合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二、清理内容

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完备,工作中是否仍存在漏洞与空白。特别是校院二级管理体制下,各项议事规则、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是否完备,是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审查各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实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与学校发展需求的制度、条款,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对缺乏以人为本理念的制度内容,要及时充实完善;对有内容重复或相左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合并修订;对内容空洞、繁琐、不符合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要及时细化、修订,增强制度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是指:目前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学校工作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学校工作的形势要求,不适宜学校管理要求,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是指: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部分内容不合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单位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或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完善。  

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重新制定。

四、清理安排

各二级行政管理单位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新制定的意见,填写《规章制度情况统计表》,对于需要修订和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对于需要重新制定的,应当说明制定的必要性和完成制定的时间节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请分管领导审定后,10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稿一并报送办公室

:规章制度理情况统计表

长沙医学院      

20231018   

 


规章制度清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理意见

备注

注:请于1025日前填好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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