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办〔2023〕 1号
关于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的通知
为创建文明校园,营造整洁、卫生、优美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展现良好校园风貌。学校决定加大力度治理校园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3年3月3日起,各行政处(室)分别每周安排一次校园卫生大巡查,每周的检查结果列入月绩效考核范围。
2.各二级学院、处(室)负责做好卫生责任区域及办公场所内部的卫生清扫和自查工作。
3.校办公室负责制定校园内卫生大巡查检查扣分标准及巡查排班表,后勤处负责检查和协调、督促各巡查单位卫生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情况。
4.后勤处负责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监察处负责督促整改和考核。
附件:1.《长沙医学院卫生责任区检查考核办法》
2.《长沙医学院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表》
3.《校园卫生巡查安排表》
4.《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长沙医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