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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03-10 16:46:35 来源:长沙医学院-校务公开网 点击量:3422

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办、科),有关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6年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520人。其中,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320人,定向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中选调200人。

二、选调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6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湖南省2014以前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201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品学兼优,一贯表现良好;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院校(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总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以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3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省内有关媒体上发布《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推荐。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具体步骤:(1报考人员是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报考人员是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申请人”签字一栏须本人亲自填写)。(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并出具推荐意见,不能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同一名对象。(3)高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重点从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资格条件等方面严格把关。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调生的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322日至328日,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41日至45,登陆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湘西自治州、怀化、张家界、邵阳、永州市等5个市州,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418日至422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423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作相应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四)考察。6旬,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高校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7旬,根据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初步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市州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工作安排和管理。7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并组织新录用选调生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上班。新录用选调生的人事行政关系放在以县为单位、乡镇行政编制总体空且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人员安排到所辖村工作2(含试用期),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符合条件的,应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职务。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在村服务期满2年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核,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按有关程序破格提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身份

做好新形势下的选调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选调工作。

附件: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6310

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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