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参保缴费标准 答:在校大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新生按照入学时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一次性缴清毕业前所有学年的医保费(长人社发〔2014〕14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免交医保费,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二、医保结算年度 答: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学年度,即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医保待遇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8月31日,若发生中途休学、留级等学籍变动情况则需补缴多出学年的医保费。 三、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类收费医院 二类收费医院 市级一类收费医院 省级医疗机构 200元 300元 500元 1100元 按省级标准执行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类收费医院 二类收费医院 市级一类收费医院 省级医疗机构 85% 70% 65% 60% 按省级标准执行 四、参保后如何就医? 答:大学生参保后凭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长沙市各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就医,出院结算直接报销,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社保卡未制好的可刷身份证。注:凭社保卡直接结算仅支持长沙本地就诊。 五、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一)有社保卡:可进行异地备案申请异地直接结算,出院结账时在住院医院直接报销。备案方式:下载湖南智慧人社APP,点击首页的医保专栏,进入异地就医进行申请,开始日期填住院的前一天,结束日期填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会审核通过,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提示原因进行修改。 (二)没有社保卡:参保大学生假期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先垫付,返校后将住院资料交学校医保科(办公楼101),学校交长沙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款由医保局直接打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注意:大学生异地就医范围仅包括①本人户籍所在地;②实习、见习地;③居住地;④父母工作地,其余地方住院不予报销。 1.在实习、见习地发生的住院由实习、见习单位开具实习、见习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2.居住地若非身份证上的地址,则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3.父母工作地住院报销须提供父母一方的暂住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如受户籍地医疗条件限制,需到户籍地以外的城市再就医,原则上由当地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无转诊证明,不予报销。 六、异地住院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详见附件1。 七、门诊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参保学生持社保卡在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认真核对结算单,并签字确认,留下联系方式后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长沙医学院大学生门诊报销定点医院为长沙医学院附属医院,其他医院门诊不予报销。学生就诊须凭身份证和学生证挂号(学生证挂号免费),出示社会保障卡结算报销。注:未用学生证挂免费号的无法报销。 八、上交的医保费用会返还吗? 答:不会。学校代收费完成后上交医保局或税务局,参保成功后不予退费。 学校医保科联系电话:谢老师,0731-88602346。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30日 无社保卡异地住院报销医保须提交的材料 一、原籍地(即身份证上的地址)住院 1.住院费用原始发票(粘贴在A4纸上) 2.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并加盖医院章) 3.入院记录(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4.出院记录(原件并加盖医院章) 5.疾病诊断书(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6.首诊病历本(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7.住院医院等级证明(医院开具并加盖公章,全国知名的大医院无需提供) 8.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附件2) 9.意外伤害申报表2张(附件3、附件4,意外受伤须提供,疾病住院不需) 10.请假条(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实习见习也要开具,寒暑假期间无需提供) 11.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姓名、电话、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12.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非原籍地(即非身份证上的地址)住院 1.住院费用原始发票(粘贴在A4纸上) 2.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并加盖医院章) 3.入院记录(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4.出院记录(医院开具并加盖公章) 5.疾病诊断书(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6.首诊病历本(仅意外受伤住院提供) 7.住院医院等级证明(医院开具并加盖公章,全国知名的大医院无需提供) 8.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附件2) 9.意外伤害申报表2张(附件3、附件4,意外受伤须提供,疾病住院不需) 10.请假条(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实习见习也要开具,寒暑假期间无需提供) 11.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姓名、电话、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12.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监护人在住院地的工作证明或者监护人在住院地的房产证明 14.监护人关系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关系证明) 15.实习或见习证明(住院地为实习、见习地的,实习单位开具证明) 注:如在一级医疗机构(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治疗,还必须提供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需加医院公章)。
附件1:
附件1: 附件1 无社保卡异地住院报销医保须提交的材料.doc
附件2: 附件2 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doc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邮编:410219
联系电话:0731-88602602
招生热线:0731-82858888
长沙医学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