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大学生门诊医保报销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附属医院已恢复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险报销,请在学校参保的同学就医时持社保卡、学生证、身份证挂号(三证务必带齐方可报销,凭学生证挂号免挂号费),结账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我校参保学生在附属医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限额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负3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长沙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5日 附件: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施细则(长人社发 2018 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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