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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  2018-05-26 05:02:49 浏览次数 :  50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7 01:46   3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各院(系),衡阳校区,2017届毕业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方便学校、县(市、区)等各级资助管理中心与毕业生联络畅通。现将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核对贷款毕业生名单

    2017届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将根据院系分发给各院(系)学工办,各院(系)学工办要认真组织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核对名单,并将核对结果于512日前书面反馈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于名单是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中导出,因贷款时经办单位(各级资助中心)或学生本人将专业或学制填错、学籍异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原因,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请在核对时特别注意:

    1.名单中学生属往届毕业生,请注明该生具体毕业年份,并主动联系学生告知还款事宜;

    2.名单中学生属2018届及其以上届毕业生,请注明已知原因(在校期间入伍、转专业降级以及其他原因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统计汇总,并通知学生本人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学籍异动证明材料相应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办理变更手续(高校助学贷款请至办公楼101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至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3.办理过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的2017届年毕业生不在该名单上,请予以补充(譬如四年制学生将学制写成了五年制、系统中入学时间比实际入学时间晚等情况);

    4.名单上的学生已退学、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学校的情况请注明。

    二、组织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并申请毕业确认

1.高校助学贷款
    
1)曾办理过高校助学贷款(2012年及其以前年度)的2017届毕业生,在2017525日前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助学贷款)”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身份证登陆;二是登录名登陆,学生可根据贷款时账号设置情况选择登录方式。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密码可通过网站自助服务“忘记密码”重置找回,或到办公楼一楼101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进行密码重置。
    2)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模块,如实填写个人最新有效联系方式、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曾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在2017525日前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身份证登陆;二是登录名登陆,学生可根据贷款时账号设置情况选择登录方式(建议学生用身份证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密码可通过网站自助服务“忘记密码”重置找回,或联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2)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模块,如实填写个人最新有效联系方式、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1.以上有关毕业确认事宜均是指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于部分省份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其他银行譬如农商银行(农信社)开办的助学贷款,为避免未及时还款导致失信违约,请在毕业之际主动与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相应银行联系并按照贷款时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按时还款。

    2.个别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过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即高校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分别登陆不同系统更新信息,申请毕业确认。

    3.网上进行毕业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集离校通知单到办公楼101办公室进行确认,方可生效。

4.部分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其贷款本金在毕业当年到期,请务必在2017920日前按照合同履约一次性还清本金。学生毕业离校后应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查看贷款到期时间及应还本息情况,按时还本付息。

5.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是贷款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院系、各班级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务必落实到位,同时对贷款毕业生做好诚信教育、违约责任教育,将违约后的处理及后果告知借款学生,运用主题班会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6年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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