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一医院,各处(室)、院(系),衡阳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充分利用高层次教师资源,鼓励和要求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充分发挥和调动高职称教师的潜能,从而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定《长沙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长沙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的通知6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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